根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除特殊商品以外,消費者於商品到貨後享有七天猶豫期(非試用期)權利(含例假日)。於此期間內,消費者可無條件要求退貨或換貨,超過猶豫期恕不受理。退換貨商品政策請詳見下列表:
水晶飾品類別:
請注意,天然水晶難免會有冰裂、礦缺、生長紋、雜質等,上述項目不符合 七天猶豫期退換貨範圍。除水晶手鍊本身存有重大瑕疵(碰撞破損)或與訂購說明、討論事項嚴重不符外,依照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及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相關規定,不適用七天猶豫期規定。
水晶原礦類別:
天然水晶難免會有冰裂、礦缺、生長紋、雜質等,如非原礦晶體明顯因外力破損或其他重大損壞,依照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及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相關規定,不適用七天猶豫期規定。
《退換貨流程》
欲辦理退換貨,請於猶豫期內透過指定電子信箱聯繫我們,並按照指引完成退換貨流程。
退貨包裝時請保持商品本體、包裝及所附物件完整無缺。並妥善裝箱退還。
《退款規範》
請務確保填寫正確的收件資料,以免影響取件與退換貨處理。
超商取件時需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,以核對取件者身份。
《準據法、管轄權及法條》
本網站之交易、行為及條款解釋均依中華民國法律進行。
因交易產生之爭議,首選和解途徑解決。若訴訟不可避免,除特定法律規定外,以中華民國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此頁權益相關遵循法源依據為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九條。及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二條。